三眠

可能会诈尸…🚬

【Asa X Highmore】伤感音乐批评家养猫


开头引的是老金的书

让你们俩谈个恋爱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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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至少有一个方面像极了电影。主演是你和家人,配角是你熟悉但不太熟知的人:超市里微笑的女收银员,酒馆里友善的酒保,老师和同学。当然还有一些人,他们是群众演员——像水流过筛子一样眨眼消失的无影无踪:在书店看漫画书的少年(你必须侧身挤过去然后说一声:借过),等红绿灯时赶紧补一下唇彩的时髦女人,骑车时跟你面对面,两个人总也不知道往哪里躲的路人。


但有的时候,有个人归不到上面任一个类别,却走进了你的生活。是打牌时抽到的大小王,看电影等到一个彩蛋后的另一个彩蛋。在影视剧里,这类角色往往紧要关头才会出现。他们被称为“促变者”或“第五先生”,可生活中没有编剧,你不知道他是谁安排进你的世界的。有可能是上帝。


算了,管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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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沙抱着纸袋上楼梯时,没注意差点踩到一只猫。他低声惊呼,身体晃了晃,手中的东西差点洒出来。但他没跌倒,这值得庆祝。阿沙这么想,回头想去看那只猫长什么样,可楼道里已经空无一物。


“好吧……但住在这,我迟早能找到你。”阿沙摇了摇头,继续上楼。


阿沙·巴特菲尔德是个刚搬过来的大学生,如果你问为什么不去住宿舍,他会叹口气,告诉你在伦敦外边租房比住宿舍便宜。对于他这样的穷学生,能省一点是一点呗。


当晚,为了庆祝阿沙顺利搬家,他的好兄弟汤姆·赫兰德特意跑过来跟他庆祝。


“恭喜走入迈进社会的重要一步!”永远精力充沛的男孩子这么说,扬了扬手里的比萨和啤酒。


“别大惊小怪,我才大二。”


“那也差不多嘛,你不也有去酒吧打工吗?”汤姆挤进门去,一屁股坐在了还算干净的地板上。“你想想看......自己一个人住,能干不少事情呢。”他开了一罐啤酒,顺便扔了一罐给阿沙。阿沙不可置否,默默地拉开了易拉罐拉环喝了起来。


汤姆走的时候已经快十点,阿沙随便把垃圾塞进垃圾桶就丢在一边,今天搬家累的要死,把他每天定额的活力都用光了,现在他只想躺在床上好好睡一觉,连夜都不想熬了。


哪知,他脑袋刚挨到枕头,就听见了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感觉颇为诡异,阿沙睁大眼睛盯着天花板,听这声音,他脑子里全是尖利的指甲,乌黑的头发、血红的眼球。


在这些二流恐怖片的片段还没把自己逼疯之前,阿沙搞清楚了声音的来源,他三步并作两步打开了灯,又猛地冲到大门口一把拉开了门——


是白天那只猫。




它在扒门





门突然被拉开,黑猫见到阿沙,好像很是吃了一惊,一人一猫就那么对视着,你不动我不动。


僵持了一会,对面那家突然拉开了门。是个男人,见此情形虽然身体僵硬但耳朵依旧很灵敏的阿沙听见他小声说了一句天呐,然后一把捞起了地上的猫。


“抱歉啊,给你添麻烦了。”男人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这是我家的猫。它刚到这里,可能......”


“迷路了?”阿沙试探性地问。


“对对,可能是把我家跟你家弄混了。”抱猫的邻居瞬间找到了个台阶下,给这个乌龙找了个合理的解释。阿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狐疑地盯着他怀里的猫看。结果猫根本不跟他对视,只是扭动了几下,对于男人笨拙地抱姿表示为不满,跳下去钻进了身后的门。


“嗯……我叫弗莱斯·海默,今晚的事没把你吓到吧,新邻居?”男人又道了一次歉,友好地向他伸出手。阿沙借着走廊里的光发现这位邻居好像跟自己差不多大,可能只比自己大个两三岁,头发似乎是刚拿毛巾擦干,显得有些乱蓬蓬的,在他脸上造成一种迷糊的感觉。阿沙有点不自觉的想笑,于是他放松下来。


“阿沙·巴特菲尔德,我的名字。”他也伸出手跟自称弗莱迪的邻居握了握,“我下午上楼时还差点踩到它,算是扯平了吧。”他咧开嘴,有点狡黠地眨了眨眼。他们两个就算认识了。


好吧,不得不说,这个邻居......阿沙盯着面前的大男孩,咽了口唾沫。


长得还挺好看的。


总之,先是这事儿,再是那事儿,又引出别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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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关闭导致了孤独。弗莱迪·海默自认为是个极为普通的社会一份子,他刚领养了一只猫,单独租一间房,没有女朋友。


他可能会时不时冒出几句推特上看到的伤感发言,但他只是像个最寻常的男子大学生一样,对日常小事没来由的会产生感慨。


比如说吧,对这位新搬来的邻居。


弗莱迪不知道怎么去形容那一瞬间的感觉,只是觉得一切都在他们对视的一刹那变了味道。他不是没见过蓝眼睛,他自己的眼睛就是这种偏灰的蓝色,但这个男孩眼睛的蓝色让他体会到了尼采式狂放的精神冒险,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死囚体验。


哦豁,完蛋。他想着,起身轻轻踢开了脚边的猫,它非常不乐意地对他拱起了背,喉咙里咕噜了几下。


他听见对面打开门又关上了,走廊里响起脚步声,地板嘎吱作响,今天是星期天,男孩出门了。


弗莱迪冲了一杯咖啡,打开了唱片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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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呢,他给人一种很亲切的感觉,一看就成绩很好。”阿沙挠了挠头,“有点像......啊我讲不出来,但这种感觉很奇怪。”


“讲不出来就别讲了,总之这个邻居听起来不错,算你幸运。我家对门那个就不行了,天天吵架。”健身房里,汤姆不费力地举着第四十次哑铃,看对面的阿沙对着运动器材咬牙切齿暗自发笑。


“这些东西真变态……但总有人要来这里把自己搞得肌肉酸痛再加上满身臭汗。”阿沙仿佛背后长眼,朝汤姆翻了个白眼。


“哈哈,因为能获得满足感啊。”男孩蹦上了跑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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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机械生活的始末,到头来就是厌倦,但是厌倦同时开启了意识活动。阿沙潜意识里不满足这种邻里关系,所以他和海默顺利混熟了。他是这么解释的,下意识里。


而厌倦唤醒了意识,并且挑起了一系列状况。


这就是觉醒。


阿沙对着海默收集的几乎有一面墙的碟惊叹不已,他没想到自己的这位邻居是个古典音乐爱好者,尤其还是喜欢巴赫和瓦格纳。他有点望尘莫及地抿了抿嘴。一旁的弗莱迪注意到他这个小动作,笑了:


“这只是爱好而已,所有人都说我已经是个老年人了,居然喜欢收集这些东西。”他喝了口阿沙带来的可乐,“其实好多我买来都没听过......诶对了,你不是会弹吉他吗?”弗莱迪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偏头问想抽一张碟出来的阿沙。


阿沙手一抖,然后点了点头。


“怎么样,喜欢吉他吗?”弗莱迪继续追问。


“嗯......弹吉他的感觉挺棒,我有时晚上会去酒吧做兼职。”阿沙往后退了几步,在沙发上展开双臂伸了个懒腰,“我也是小时候突然发现自己有这方面的天赋,我哥哥学了好几个月才能勉强从D和弦转到F,我只花了十分钟就会了E到A再到D......”阿沙顿了顿,问道:“你想听吗?”


“如果你乐意的话。”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就变得很简单了,因为吉他有种能打动人的东西。阿沙当年弹吉他的初衷是为了让坐在前面的金发姑娘不再把自己只当成抄作业的家伙,但后来发现这些都是其次。它本身有自己的意义,能够填补内心的空白,注意,这里的内心包括演奏者和听众两方。


阿沙一直演到指尖生疼,弦锈味很重,左手几乎无法伸直为止。E和弦太美了,他弹着的时候想。E调和他心里想的分毫不差,不管弹上多久都不会变。


海默一直坐在沙发对面的椅子上安静地听阿沙他吉他,他从民谣到摇滚再到蓝调,好像想要把自己会的所有曲子都弹一遍。海默脸上不自觉地露出微笑,他看着面前边弹吉他,嘴里还在哼唱的男孩子,有点晃神。

他的声音很低,在耳朵里有种嗡嗡回旋的感觉,他把这种嗓音归在古典音乐的范畴中,但这和他听过的所有声音又不太一样。阿沙让他想起一些碎玻璃一样的记忆,八音盒里镍片发出的声音,穿黑裙子演奏家拨动低音贝斯的琴弦,夜晚墙上的影子之类的。懂这种意思吗?


阿沙停下来,他看着弗莱迪,鼻头有点发红。


怎么样?你别不讲话啊。他打趣道,弗莱迪回到现实,他看着阿沙的眼睛很认真地评论:


“我没怎么听过吉他,但我一直认为凡是什么事情都讲究顺序,比如贝多芬交响曲,你必须按顺序一个乐章一个乐章听下去,但你今晚弹的......”海默深吸了口气,“没有定向,没有顺序。”


阿沙不解,他等着他的下文。他心里有些打鼓,他查分数都没那么紧张。


“我的意思是,这种感觉真的很棒。”


海默喝完了手里的可乐,把空瓶扔进了墙角的垃圾桶。阿沙抬手划了一个大和弦,声音超大,他和弗莱迪对视一眼,接着哈哈大笑。


有时候在大街上,会想着脱下鞋号啕大哭,然后把头往电线杆上撞,是这样神经病一样的大笑,是心照不宣的产物。阿沙晚上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这么想。他听见对面的邻居打开门,应该是晚上他家猫在楼道里散步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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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冬,天一直都是阴沉沉的,像是要下雨又没法凝聚,下雪又没法放出白色的沉积,没达到那种寂静的氛围。是让人一直哆哆嗦嗦不愿把手从口袋里掏出来的懒散季节。


下了课,海默和他的同学桑斯特走在一起。近几个月,他为友人弗莱迪不厌其烦地描述他的邻居感到不堪其扰,桑斯特嗅到了一些当事人自己永远不会嗅到的气味,于是拐弯抹角地提了出来:


“你知道吗,如果只能写一部人类思想有深度的历史,那么里面全是人不断懊悔而又无能为力的历史。”


“这是......这是加缪的话吧……等等!你什么意思!”海默边理着肩上让他不舒服的书包带子边思考,脑子突然拐过弯来,他急忙喊出来想抓住同学。可已经走到校外,托马斯跨上他的机车逃也似的速度飞快,临走时再甩下一句话:


“这种想法可能会有些匪夷所思,但事实摆在眼前哦。”


弗莱迪把头缩回羽绒服领子里,他觉得有些躁的慌,只能把继续把自己当成鸵鸟,走在回家的路上。


“她说:‘我从现在起跟你一起,已经摆脱了这漫长神秘,不知原由的痛苦。’”弗莱迪走着走着,脑子里突然蹦出这句话,他触电一样吓了一大跳,差点摔倒。


这都什么事儿啊……他叹了口气,准备过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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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特菲尔德先生早就发现事情不妙,跟邻居不同,这是他自己发现的。他在喋喋不休地向汤姆分享自己和邻居的奇闻逸事时反应了过来,及时地住了口。


可汤姆还一脸期待地问他接下来怎么样了,丝毫没察觉出任何异样。


但阿沙是绝对闭嘴了。


他喜欢弗莱迪,也就是自己的邻居。现在的阿沙觉得天要塌下来了。他觉得这像一种幻觉,因为弗莱迪本身就像是一本书,他们双双卷入了一个故事,他害怕书至末尾,他们将回到开头,再度分手。



阿沙从参考书架子上取下一本很早以前出版的词典,它的封皮都要脱落了。他把它拿回自己桌前,找到“亲吻”这个单词,然后工工整整地在底下写上了“弗莱迪·海默”几个字,覆盖掉原本的释义,他感觉心跳好快,额头像是被针刺一样。


他感觉自己醉了一样,此刻用“心醉”来表达现在的心情一点都不为过,他现在深切感受到了。


感情一直都是悄无声息但又坚定地表达出来,你和它接触,处理的好是好友,处理不好就宛如吸毒,久了才会让你整天萎靡不振。


可现在阿沙·巴特菲尔德就瘫倒在桌子上,觉得自己再也爬不起来了。他脸红得要烧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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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沙第一次邀请弗莱迪去酒吧听他唱歌的那天晚上,他居然自己把自己灌醉了。


“所以你到底为什么要喝那么多酒啊…...”海默费力地抓住阿沙一边的胳膊,一边拖着他往卧室拖。一路上,自己的邻居安静的不正常,除了喉咙里时不时咕哝几乎,倒像是自己家养的猫在打呼噜。其实,说他是睡着了,阿沙却又什么问题都能接上几句。


例如:


“钥匙在哪啊?”


“外套右边口袋......”


“喝水不?”


“不不...不喝。”


最后还不忘说声谢谢。


把他放到床上摆正之后,弗莱迪只感觉腰要断了。他想一走了之留阿沙在这里自生自灭,若是别的朋友他肯定早就这么做了,更何况他是他邻居,几步路的事。


但他不想走。


弗莱迪只打开了床头柜上的台灯,他仔细看着睡着的阿沙,他的鼻子很挺,橘黄色的灯光在他脸上投下一小片阴影。他紧闭着眼睛,大理石雕一样的脸让人挪不开视线。


弗莱迪轻轻伸手,用手指触摸他的嘴唇,他想吻他的眼睛,蓝色的瞳孔将被掩盖在黑夜之下,他的睫毛和头发一样在灯光下闪现一种红棕色。从头到脚,以鼻子和嘴为轴线,他的身材很匀称。他还想触摸他的喉结和伸在被子外边的胳膊,而他也确实这么做了。


他没想到的是,阿沙刚等他做完居然睁开了眼睛,带着些迫不及待的意味说:



“我喜欢你。”



也许是因为酒醉而脸颊发红的男孩开口,我喜欢你,差不多从第一眼见到你开始。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阿沙拉起弗莱迪的手,吻他的手,他的胳膊,而他任其为之。虽然他一开始很惊讶,但后来他微笑了,这是许可证。


弗莱迪俯下身,亲吻了阿沙闭上的眼睛。他的嘴角正好覆盖到他的眼角。



“我吻了你的眼睛。”他朝他微笑。



阿沙重又睡去。弗莱迪靠墙坐下,侧身看着躺在床上的男孩子。听见他在睡梦中重复自己说的话,声调里充满了对他的温情柔意:



我吻了你的眼睛。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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